台灣流行音樂展演市場概況與商機

發佈時間: 2015-03-05

文‧iTaiwanMusic.com 編輯部
 
圖片來源 : 三立電視
 
隨著數位錄音技術的發達以及網路的普及,讓台灣流行音樂產業產生結構性的變化,實體銷售的產值大幅度下滑,數位音樂市場秩序、交易分配機制未全面成熟,音樂圈紛紛轉戰實體商品銷售以外的市場,包括現場演出、音樂授權與藝人經紀等,成為主要收入來源。台灣音樂展演活動在近年日益蓬勃發展,演唱會的舉行不僅展現音樂表演者的演藝實力,並且為唱片及藝人周邊商品的銷售帶來商機,尤其是偶像歌手的魅力與親臨現場的音樂享受,即使是高價位門票,仍讓消費者趨之若鶩,流行音樂展演是否將成為產業復興希望所繫,以下就目前現況分析報導。
 
 
賣唱片行不通,音樂產業瘋展演
現今對於流行音樂產業的想像已經不只是「賣唱片」,而是結合唱片、展演活動、周邊行銷、異業結盟、跨界合作等多方全面性的嘗試。而展演活動則是這些想像的基礎,歌手如張惠妹、五月天、周杰倫、江蕙、蘇打綠等演唱會門票一開賣就秒殺,海外藝人如日本天團X Japan、香港天王陳奕迅、Jason Marz更是好幾度來台開唱。據日前報導指出,五月天2014年底於高雄舉辦演唱會,15萬張門票在九十分鐘內幾乎銷售一空,總票房超過2.25億元。而華研音樂也公告2014年8月份營收達1.43億元,創下歷史新高紀錄,且較7月份大幅成長46%,累計前8個月營收為6.36億元,較2013年前8個月成長14%,主要就是受惠於S.H.E Together Forever安可場演唱會收入及2013年度Together Forever演唱會影音館DVD的發行。2012年周杰倫更聰明結合張惠妹的演唱會推出「PHANTACi x AMeiZING」限量商品,搭上演唱會的周邊商品銷售潮流,將演唱會與藝人連結發揮的淋漓盡致,創造營業收入。 
 
根據「台灣流行音樂產業研究報告」中提到,2012年台灣所舉辦的無售票演唱會達 244場,售票演唱會舉行了2,557場次,海外演唱會達130場,營收產值金額高達40.82億元。而明星授權的周邊商品、音樂祭(節)主題觀光行程仍是政府音樂產業開發重點項目之一。相較於2011年(36.40億元)的調查結果,2012年的營收較前一年成長1.12倍。中國現場演出市場更是相當龐大,根據2012年《流行音樂產業調查報告》中指出,台灣藝人近年來積極前往大陸地區獲取大型售票演唱會收益,以彌補這些年產值下滑的缺口。必應創造總監周佑洋就曾於媒體上表示,分析大陸最大票務平台大麥網的演唱會訊息,可以發現台灣歌手占比高達80%,可見台灣歌手在大中華現場演唱市場之蓬勃發展。
 
高規演出市場漸成熟,專業人才荒待克服 
台灣流行音樂產業在總體環境改變下開始轉變,過去被視為宣傳用途的演唱會在近幾年逐漸興盛,成為音樂娛樂公司及藝人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產業鏈上的相關單位也因而興起。「必應創造」就是此產業鏈的產物,從五月天「離開地球表面」演唱會打響名號,每一次的策劃除了故事性,更利用科技與歌迷互動,營造參與感,讓歌迷津津樂道。而這種讓樂迷參與其中一起執行的記憶,會比只當個旁觀者的記憶持續更久。 
 
「必應創造」在專輯籌備期就參與發想,對配套的視覺設計、音樂錄影帶、演唱會做出一致規劃,換取更長的籌備時間。除了藝人經紀、實體唱片收入、數位授權/版權收入,加上演唱會製作帶動的影像處理、LED燈光、音響等現場工程,相信音樂試圖建置屬於自己的完整產業鏈。
然而隨著演唱會市場需求的日益增大,也更加凸顯專業演唱會幕後製作專業人才不足的窘況。甫於2014年完成大獲好評的第25屆「金曲獎」典禮總策劃,並專為重量級藝人量身打造演唱會的陳鎮川,堪稱台灣邁向演唱會市場成熟的重要推手,亦曾感嘆由於幕後專業人才的缺乏,資源的受限,讓演唱會無法達到更理想的狀態,只能轉而思考與國際頂尖舞台美術合作的可能,皆顯示了希望求新求變的企圖心。
 
盈虧風險高,阻撓不了大型音樂祭開唱的決心 
演唱會部份除了唱片公司或活動單位策劃,其他展演活動/音樂節活動則由表演場所經營業者、票務系統、策展業者所舉辦。台灣目前音樂節的策展單位包括民間團體以及政府單位,民間團體所主辦的音樂節包括春天吶喊、野台開唱、簡單生活節、春浪等音樂節,政府單位所主導的則為海洋音樂祭以及各地方政府舉辦結合文化、光觀、音樂等的音樂展演活動。 
 
近年來各展演與音樂祭活動在台活躍,據《蘋果日報》報導,貢寮海洋音樂祭2014年吸引逾80萬人次,春納今年也突破20萬人次,台灣除了「北貢寮、南春吶」兩場音樂盛會,各種樂風音樂活動也逐漸增加,尤其結合地方特色景點,如北海岸的音樂派對也加入新型態水上運動,或嘉義Wake Up音樂祭、台中山海屯音樂節等。曾經於2009年停辦,提供獨立樂團與樂迷舞台和空間的「野台開唱」,於2013年復辦引起許多獨立樂迷的引頸期盼,雖然票價較2006年貴增一倍,但人數卻不減反增,顯見音樂節活動受到消費者的支持與關注。
 
然而,台灣搖滾音樂節的經費來源,以「野台開唱」為例,主要以公部門補助、商業贊助及自籌款為主要經費來源。2010年《台灣搖滾音樂節關鍵成功因素與發展研究策略》中發現,目前舉辦大型搖滾音樂節多會面臨資金周轉的問題困擾,每一年所辦的音樂節,其所回收的利潤常無法支持接下去辦的動力,單場演唱會所獲得的利潤遠比辦一個大型搖滾音樂節要來得太多,辦音樂祭相對來說風險很大。
 
Live House孕育演出最底層,仍為正名化而努力
除了音樂節活動之外,分布於北中南各地的Live House也在近幾年日漸活絡;從早期八零年代的民歌西餐廳、夜總會,到近十幾年逐漸演變成現今的音樂展演空間、Pub…等多元且各具特色的場所,「Live House」已逐漸成為大眾熟悉的新名詞。而現今廣為人知的展演活動空間如台北的「Legacy傳 音樂展演空間」、「這牆The Wall」、「女巫店」、「地下社會」、「河岸留言」,台中的「浮現 Live House」,台南的「Room335 Live Music Bar」以及高雄的「ATT音樂展演空間」、駁二藝術特區等,日漸增多的音樂節活動與逐年增加的中小型音樂展演空間,說明著台灣音樂展演活動的發展歷程。
 
然而,隨著台北市頗具歷史的Live House「地下社會」結束營業,也反映了這幾年台灣現場音樂展演空間的生存概況。「地下社會」成立於1996年,正好為北市搖滾次文化萌芽時期,許多知名樂團早期皆在此發跡,包括亞洲天團「五月天」、「四分衛」、「糯米糰」、「瓢蟲」等曾多次在此表演與駐唱,但於2012年中決定結束營業。不僅「地下社會」,著名Live House「女巫店」也曾因「非商業區不得開設Pub、酒店」為由被勒令停業,最後則在台北市文化局出面協調之下,得以「音樂展演空間業」的身分繼續營業。
 
Legacy總監陳彥豪曾於採訪中表示:「雖然現有法規已新增了音樂展演業使Live House得以正名,但從女巫店到地下社會事件,還是不免透露出社會大眾對Live House的誤解和不接納。」訪談中陳彥豪也說:「其實文化部各單位對展演業者都頗為友善,因為他們逐漸了解這個行業在做什麼;但其他部門如:消防局、商業司、監管處仍然對我們較陌生,雖然大環境已經比十幾年前改善許多,但還是需要進一步的溝通與了解。」
 
其實Live House在全世界的音樂發展環境裡皆有著類似的存在意義,就是扮演著許多歌手及樂團接受磨練、孕育成名的發源場所,在國外則更進一步發展成為大眾聆賞演出與社交休閒的特有文化。如今在政府大力扶植流行音樂產業政策下,演藝相關人才的持續輩出,仍是維繫產業興盛的不二法門,Live House演出場所的存在除了關乎表演空間,也關整體音樂風氣的氛圍塑造,但這些都有賴更多的法令支持與民眾理解方能有更好的結果。
 
表演場地數量不足,更受限於法規箝制
此外,台灣演唱會場地選擇不多,一直以來是許多舉辦演唱會展演公司共同的夢靨;台大體育館也因多次受到民眾投訴噪音問題,被相關單位告發,一度正式公佈不再做為演唱會場地租借給外部,顯示台灣在演唱會場地上的棘手狀況。根據「台灣音樂展演產業之問題研究報告」中指出,不管展演場地位於商業區或住宅區,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噪音,因為噪音的關係,容易引起社區的反感。
 
根據2008年《台北市新興表演類藝術空間營運模式研究計畫》中也說,台灣民眾對於聲音的包容性仍然不足,一般音樂展演活動雖以合法申請場地,但依然會遇到民眾投訴為噪音,而遭到警局或環保署開單,對於許多處於住宅區附近的音樂展演空間來說,是個很大的挑戰。如「女巫店」店長彭郁晶接受媒體採訪時即表示「噪音」成為了開設音樂展演空間業者最大的噩夢,因為永遠都不知道哪些聲音會被定義成「噪音」以及測量噪音的標準在哪裡。
 
而針對台灣展演場地數量不足,對於想舉辦大型演唱會的唱片公司或展演公司而言是一向困擾,因此政府計畫於南港建置「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主體包括4500至6000席的室內表演主廳、15000立席以上的戶外演出空間、音樂名人堂、展示空間、數位圖書館、中小型室內展演Live House、主題公園、產業社群暨育成空間,未來計畫與業者結合經營等,預計2016年完工,期望能對現況有所助益。
 
流行音樂契機在哪裡,從一場演唱會中找道理
2010年新聞局針對台灣流行音樂產業的普查報告《台灣流行音樂產業調查》提出以下的看法;臺灣流行音樂的產業價值鏈正在改變,逐漸移到生活型態與表演,也就是現場演出與體驗經濟,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IFPI)指出全球音樂產業的新趨勢在於「體驗經濟」。透過參與置身於特定情境、故事之中,獲得現實或超現實的感官滿足,雖然「體驗經濟」的定義不限於娛樂及文創產業,但顯然這種消費行為用於演唱會或藝術表演的參與,更加令人淺顯易懂。
 
換言之,消費者最終就是希望在演唱會中,體驗到驚喜、興奮、愉悅、滿足、創造回憶與感動等等因子,這樣的消費是市場需要的。因此,未來台灣流行音樂對於演唱會之態度,應該從更巨觀的整體產業鏈去思考,如何開發演唱會成為更有潛力的經濟模式,如何將演唱會的製作與呈現,達到讓觀眾更加期待、深刻難忘,或許正是讓台灣流行音樂產業找到獲利模式的關鍵因素。
 
 
參考資料出處:
學術文獻
101年流行音樂產業調查報告(2013年12月)。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管仲暉(2010年7月)。《台灣搖滾音樂節關鍵成功因素與發展研究策略》
何東洪(2005年10月31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委託
《台灣音樂展演產業之問題研究報告》
溫慧玟(2009年2月)。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藝文獎助發展策略研析《台北市新興表演類藝術空間營運模式研究計畫》
行政院新聞局(2010年)。《台灣流行音樂產業調查》
 
新聞媒體
蘋果日報(2014年7月10號)。<史上最HIGH 海洋音樂祭 人潮預估增3成>。
今日新聞網(2012年7月3號)。<台灣次文化音樂重鎮「地下社會」14日關門熄燈樂迷惋惜>。
TAVIS.tw專題企畫(2012年12月17日)。<台灣LIVE HOUSE文化發展 (下) LIVE HOUSE環境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