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偶像劇與文創產業結盟的必要深化

發佈時間: 2014-08-14

 
文/王乾任
 
曾經引領話題的偶像劇《犀利人妻》電影版推出後,被某些評論批得滿頭包,直指電影根本就是置入性行銷大集合,甚至還有人細數總共出現了多少廠商的置入性行銷。
 
其實,置入性行銷不是問題,問題是太過拙劣的置入性行銷,讓人一看就覺得這是故意置入,而非劇本本身的需要。
 
(《犀利人妻》電影版每3分鐘出現一種置入性商品,引發網友批評討論)
 
 
置入性行銷有多普遍?
 
在歐美,甚至有廠商捧著大錢請暢銷小說家,把自己家的品牌或產品寫進小說裡。畢竟,只要當原作被好萊塢買下,改編成電影時,自家的產品就會順理成章的成為贊助商。總不好小說裡的主角原本愛喝可口可樂,卻應改成百事可樂吧?
 
或者換個角度來看,一部出現在觀眾眼前的戲劇或電影,從人物角色身上穿的、手上提的,嘴巴吃的,代步工具,工作職業,乃至去過的地方…全部都是置入性行銷。
 
為什麼台灣人那麼迷日本?某種程度和日劇呈現的生活氛圍令人喜愛,愛屋及烏,故而選擇前往日本旅遊,選購日式品牌的生活雜貨。韓劇《藍色生死戀》到如今,都還是招攬亞洲人士到韓國觀光的重要媒介。
 
最近幾年,台灣的偶像劇開始懂得擴大異業結盟的規模,從拍攝前的找企業贊助,把贊助企業寫進劇本,到播出後的各種出版品、周邊商品的異業結盟,以及因為戲劇熱賣而帶動的產品熱銷案例,越來越多。每次看偶像劇跑幕後工作人員名單,整合行銷人員總是一長串。
 
(《愛的生存之道》中隋棠飾演保養品公司主管,斗大背景logo隨處可見) 
 
 
然而,不得不說,台灣的偶像劇(甚至國產電影)與其他產業的結盟合作關係還不夠深入,特別是攸關生活風格行銷的文創產業。
 
雖然說,《我可能不會愛你》出現了很多逛藝廊、看劇展的橋段,《愛的生存之道》、《醉後決定愛上你》以「設計」作為貫穿戲劇的主軸,越來越多偶像劇甚至是華劇中的主要人物,從事的職業文創相關產業。例如:《女人三十》的女主角在出版產業,《愛上兩個我》的男女主角在廣告業,《喜歡.一個人》的主要角色都在餐飲業,《A咖的路》的唱片業,《女王的誕生》的模特兒產業,《巷弄裡的那家書店》以二手書店為背景…。
 
偶像劇裡也出現不少文創產業的產品或空間,像是劇場、書店、服飾、餐飲等台灣官方視為文創產業的範圍,不過,這些戲劇的編劇似乎較少真的去深入瞭解主人翁所身處的產業狀態,在劇中經常設定,讓內行人感到錯愕的橋段應該不少;而戲劇橋段中雖然出現許多文創商品,卻更像是道具與點綴,雖然也會因為戲劇走紅而跟著熱賣,無法深入靈魂深處,大多只是一時性的暢銷,難以長久。
 
(《巷弄裡的那家書店》以書店為故事主要背景)
 
 
舉例來說,《女人三十》的主角雖然人在出版社工作,但故事主要情節大多與出版產業無關,戲中出現的許多出版社設定,在現實中的台灣根本不存在,讓人頗感錯愕。
 
台灣的偶像劇如果真心希望,成為帶動文創產業的火車頭(我個人衷心希望),則必須在與其他文創產業合作時,至少聘請該產業的專門人士擔任顧問,且在劇情開展時將產業的真實現狀置入戲劇中,當成一條不亞於男女主角愛情(或親情)戲碼開展的重要劇情軸線。好像休葛蘭與茱兒芭莉摩主演的《K歌情人》,是以兩人合作創作一首歌曲為故事主要情節,兩人因為合作創作而產生愛情火花,戲劇編寫就能兼顧文創與戲劇軸心,而不會淪於裝飾。
 
在台灣被慣稱為偶像劇的日劇,其實正式名稱是「趨勢劇」,劇中主人翁的職業工作,乃至戲劇想傳達的工作倫理、社會趨勢、美學與生活風格,絕對都是劇情開展的重要成分,絕非點綴或裝飾。
 
(《醉後決定愛上你》曾在花蓮知名飯店取景 )
 
 
為什麼在偶像劇中深深的置入文創產業(或其他產業也一樣)的真實狀況,如此重要?因為偶像劇透過戲劇的方式,向觀眾介紹了文創產業的真實樣貌,帶領觀眾深入了解產業現狀之餘,再透過戲劇張力和情節橋段的鋪陳,引領觀眾對主人翁的工作產生認同,進而協助社會接受文創產業存在於社會的必要性與價值,進而吸引更多人投身。
 
目前台灣的偶像劇與其他文創產業的合作,當然不是說不好,也的確對社會知名度不高的某些文創產品打開了知名,刺激了銷售,達成了宣傳效果。只不過,如果偶像劇也是作為一種文創產業,則文創消費的最高境界是生活風格的認同,讓觀眾因為觀看戲劇而認同戲劇中的人物的價值信念,從而因此認同戲劇中出現的各種文創商品與文創產業,如此深度的文創結盟合作,不但能協助文創產業推銷特定產品或服務,甚至直接能說服社會接受文創產業立足台灣的必要性。後者毋寧是各種文創產業必須積極結盟合作的關鍵所在。
 
文創消費是一種生活風格消費,消費者因為認同文創產品所提供的符號價值而掏錢消費,是以文創產業的推廣行銷,不能單單落在產品或服務本身的功能或設計上,還必須連同產品本身在哪種生活環境,哪種生活風格中最能凸顯其價值,都說得一清二楚。
 
帶動拍攝地的觀光,戲劇中的某些置入性產品熱賣,當然也很棒,卻還有很多努力空間。
 
一部成功的置入文創產品行銷的的偶像劇,不只是讓人看完之後很想去買戲劇中出現的產品,還要讓人想去過戲劇裡面的主人翁的生活,想去從事戲劇角色所從事的工作,好比說《我可能不會愛你》播出後,想成為航空公司地勤服務人員的人變多了,或者說《喜歡.一個人》播完後能在台灣掀起了一股品嘗法國餐點的熱潮,想成為廚師的人變多了,才是真正成功而深刻的文創產業結盟。
 
(《喜歡.一個人》劇情設定女主角郭雪芙是一家法式餐廳的資深廚師,男主角劉以豪則是餐廳老闆的兒子) 
 
 
 
戲劇是用來影響社會人心走向的一種重要媒介,日本在戰後就積極投資拍攝電視劇,透過電視劇傳遞政府希望人民接受的價值觀。台灣的偶像劇要成為奠定台灣文化主體性,建構台式生活美學風格的推手,讓不只台灣,甚至是整個亞洲的人都樂意過上台式生活,這才是真正造福台灣文創產業的最佳結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