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偶像劇與文創產業(四)

發佈時間: 2014-03-07

 

文‧ Neil  Lai

 

(三)資金匱乏:台灣整體每集戲劇的製作費偏低,在於想做但又怕賠本,以致餅越畫越小,拍片的環境日趨惡劣,呈現負向循環;或是期待得到政府資金的補助,但長期靠政府補助的團隊,只會愈來愈無競爭優勢。在政府方面,為了秉持公平不偏袒的原則,導致人人皆有獎,但資源也相對稀釋的困境。

 

(四)版權管理:在大陸全版權管理的概念正在興起,對於數種不同形式的跨文本內容,給予統合性的管理,使得文本版權有更多的保障,和有效的資源獲利。而台灣在數位授權方面仍有努力的空間,需要有更通盤的管理與規劃,才能對日後版權的使用與授權上,獲取較佳的優勢。

 

 

對於以上所面臨的問題,在人才管理上,或許可以用「綁約」的方式來解決此困境,應倡導「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精神,將其能力貢獻於台灣,而非追求利益與市場,但重要的是台灣政府也要有留住人才的決心,像是改善戲劇的拍攝環境等等;而非老是辛苦培養人才,但卻被高薪挖角。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台灣年輕人仍有一個優勢,就是懂得說故事,懂得行銷,譬如在偶像劇對白中加入「金典名句」,可讓人朗朗上口之外,也順道增加此部偶像劇的能見度。另外,在未來,四螢(電視、電腦、平板、手機)一雲的概念只會愈趨盛行,懂的使用數位多媒體行銷的人,將會是掌握未來優勢的關鍵。

 

五、文創產業的可能

近一兩年台灣偶像劇的發展相較鄰近國家,是較無新意的,不過也在這時候,有人看到了影視產業的其他可能性,以夢田文創而言,它成立於2011年,其執行長著眼於文創產業獲利的商機,不再將獲利來源僅限於偶像劇,而是將其開展至劇場表演、經紀事業、創意生活、新興媒體、流行音樂、動漫、影視等其他領域,藉由跨界的整合,跨文本的資源分享,來建造一個新的商業模式。

而該企業也企圖透過文創產業的整體行銷,結合台灣原鄉的文化,藉由說自己土地的故事,將台灣原鄉的特色推廣至海外,與他國文創商品區隔,強調其差異,增加其附加價值以及鑑別度。像是偶像劇中將林三益百年老店的毛筆技術,跨界到彩妝刷具上,並運用電視劇的跨界整合,將台灣自有品牌在偶像劇的行銷下拓展至國內及海外市場,這也使得百年老店與文創結合,走出一條新的道路,間接拉抬店家生意;又如電視劇中,將台灣原生種昆蟲身上的圖案條紋加以設計,變成服飾等各類商品上的圖案,把原本昆蟲身上的特徵化為流行的符號,從戲劇跨足到設計,甚至是精品產業,將無形的符號化為實質的商品競爭力。夢田文創透過偶像劇的方式,與30幾家創作者及台灣文創廠商合作,推出200多項商品,如女鞋、烘培食品、插畫作品、設計商品、手作家具,連知名咖啡店也出場景拍戲,成為巷弄文化的合作店家之一。

 

 

六、人性化的收視

拜資訊科技發達之賜,觀眾的需求只會越來越多。未來的觀眾一定會邁向更個人化、且更自身的收視模式,更進一步的說,觀眾是不喜歡等待的,因此不限時間、地點的讓觀眾看到他想要的內容,才是滿足觀眾的唯一方法,而收視載具的日新月異,收看工具已經不拘泥與電視或是電腦,而是更強調「移動」以及「隨選」,因此除了打破載具上的界限,在同一平台上提供不同的載具瀏覽外,在文創產業的商業模式中,也可利用科技的優勢,將文創商品的資訊放入數位電視中,製作團隊運可用「互動式偶像劇」的方式,供有興趣的觀眾點選進一步訊息,讓有興趣的粉絲可以主動參與過程,購買劇中商品,如此一來可以擺脫長此以往油膩且粗糙的置入行銷方式,也可以使觀眾更有選擇性,提供更人性化的商品販售模式。

 

轉開每天的電視,以往是日劇的天下,如今哈日的風潮不如往昔,《半澤直樹》雖引起風潮,但有如曇花一現,日劇題材也無新意,無法提起廣大觀眾的共鳴;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韓劇以及大陸合拍劇的進入,充斥著我們的晚間或假日黃金收視時段,所剩的真正台灣自製戲劇,除了偶像劇之外,可能只剩下民視、三立的鄉土劇。面對產業人才的出口及外移,台灣偶像劇要如何才能走出目前環境的困境,這或許仍有待產、官、學、研各方的努力才能有具體的成效。

 

文化創意產業一定是未來的趨勢,尤其是在影視、流行音樂產業,這點韓國人落實的相當的透徹《江南style》、《大長今》、《冬季戀歌》就是最好的例子之一,韓國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在文創產業上已收到具體的成效,就連鄰近的大陸、日本也難以抵擋韓流的力量。因此我們必須審慎的去思考他國偶像劇乃至文創產業成功的優勢,以及試圖走出台灣不同於他國的風格以及定位,從差異性出發,讓外國見到我國的優勢與定位,才能讓台灣走出屬於自己的路,而不是一味的盲從跟隨,了無新意、索然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