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台南劇展 公用頻道影片徵動人台南情

發佈時間: 2012-04-18

『文化古都』之稱的臺南,除有葉石濤等文學界耆老外,更有享譽國際的名導李安、魏德聖等,境內古蹟居全臺之冠,涵蓋文化、科技、農業等不同特色,巷弄之間處處皆是可拍片的場景。臺南市政府特舉辦「101年台南劇展」,鼓勵全民使用攝影機拍出臺南的人文風采,動人的城市故事,並安排入選作品於第3頻道(公用頻道)播出,藉此讓全民相互了解臺南37區特色與故事,及呈現出大臺南地區多元化的樣貌,並增加觀光旅遊及文創產業之效益,也藉此鼓勵大臺南影像創作者踴躍於公用頻道發表作品,成為城市觀察家,落實「媒體近用」精神,並宣導『電視節目分級』觀念。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凡熱愛劇本創作、擅長用影像說故事之個人或團體均歡迎參加。

 

‧徵件主題
(一)以文學大師葉石濤:「臺南,是一個適合人們做夢、幹活、戀愛、結婚、悠然過活的地方。」為主題,拍攝屬於臺南人的城市故事。
(二)作品須符合公用頻道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等特性。

 

‧徵件及評選時程
(一) 影片繳交日期為即日起至101年7月31日下午5時30分止,評選入選
名單預計於8月下旬公布於臺南市政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二) 主辦單位將於臺南市全美戲院舉辦「101年台南劇展-入選影片發表記者會及入選影片欣賞會」,相關資訊將由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另行通知入選之個人或團體。

‧作品規格
(一)劇本企劃-
影片資料光碟,內容包括:
1.報名表電子檔
2.劇情簡介200字以內電子檔
3.演員簡介200字以內電子檔
4.創作理念100字以內電子檔
5.企劃書電子檔(詳列預計於本市拍片場景及創新行銷本市意象之影片內 容,可參考附件-臺南市場景明細表)。
6.導演及拍攝團隊介紹電子檔

(二)影片製作-
影片創作(以個人或團體形式製作影片皆可),需附原始畫面數位電子原始檔(DVavi、MPG-2檔案規格,影片尺寸為720x480,請參加者務必使用DV以上等級器材,入選後再繳交),15分鐘無字幕及中文字幕版作品光碟各2份(報名時繳交)。

‧報名方式
以下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繳交期限訂於101年7月31日下午5時30分止,郵寄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封面註明: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新聞行政科-「101年台南劇展-公用頻道影片徵件活動」小組收)。
(一)報名表、授權同意書(依個人、團隊或團體填寫)及影音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二)影片資料光碟2份(電子檔)及紙本各9份。
(三)影片光碟-15分鐘,有(無)字幕各2份。
(四)3張劇照及導演個人照1張(照片解析度300dpi以上)。
(五)1分鐘及3分鐘兩個版本預告影片。


‧評分方式
(一)評選方式:
由臺南市政府府內相關局處代表1名,專業人士6名(導演、製片、編劇、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3名/暫定),共7名,擔任評審委員,採匿名評審。依據評分標準遴選15件入選作品,入選結果將公布於臺南市政府網站,並以電話及e-mail通知入選者。
(二)評分標準如下:
1.腳本內容(20%)
2.企劃內容(10%)
3.行銷本市意象(30%)
4.創意呈現(20%)
5.拍攝技術(20%)


‧製作及版權費
入選影片由主辦單位支付剪輯製作費及公播版權費,每支影片含剪輯製作費新臺幣3萬元(含稅)及公播版權費(期限一年) 3萬元(含稅),影片供臺南市公用頻道播送。

十、參賽須知
(一)本活動如有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二) 請妥善包裝,作品若在運送過程中毀損,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三)劇本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請參選者自行備份留存。
(四)徵件作品應為100年1月1日(含) 以後完成,未曾參加類似活動獲獎之原創作品,內容需符合『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之普遍級規定,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作品若重新後製者,則視為同一件作品。
(五)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影片作品之原始畫面著作權歸臺南市政府所有(含網路部份),臺南市政府有權不限期使用(包括有線電視非營利不限期重製及公開播送權、市政及劇展宣導影片非營利不限期限重製及公開發表權)。作品需於公用頻道首播。並提供臺南市政府在臺南市第3公用頻道及網路一年不限次數之公開發表版權。
(七)入選個人或團體需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公用頻道及劇展宣傳活動。
(八)主辦單位支付入選者之剪輯製作費及公播版權費皆為含稅金額,需先扣繳稅金(中華民國籍10%,非中華民國籍20%)後進行撥款事宜。
(九)凡參加本次徵件活動者,若不合本活動各項規定或以不當手段影響活動者,則取消參加資格。
(十)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十一)活動洽詢專線: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新聞行政科
06-2991111-8795 王惠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