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屆金曲獎 12/1起開放報名

發佈時間: 2011-11-22

第23屆金曲獎自100年12月1日至101年1月2日止受理報名,凡於100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間出版發行的音樂專輯均可參賽,獎項仍分為流行音樂與傳統暨藝術音樂兩大類,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新聞局表示,第23屆金曲獎預定於101年6月2日在國父紀念館舉行「傳統暨藝術音樂類」頒獎典禮,並於6月23日在台北小巨蛋舉行「流行音樂類」頒獎典禮。新聞局另指出,101年亦將延續規劃辦理「金曲音樂節」,訂於101年6月15日至24日於華山1914文創園區舉辦系列音樂活動,期藉由金曲活動帶動音樂產業的發展及貼近國民的生活。

此外,為提升金曲獎評審作業的公正性,並兼顧音樂專業與市場發展,新聞局表示,101年評審制度仍將以大評審團規模辦理,聘請兩階段約92人次的評審委員,並訂定評審迴避原則,以保持評審作業的公正性,讓得獎及入圍名單更具公信力,亦歡迎各音樂相關公、協會及報名單位踴躍推薦適當的評審人選。

新聞局另表示,第23屆金曲獎報名作業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為:http://www.gma23.com/),請各報名單位詳閱金曲獎獎勵要點暨報名須知,並連同參賽作品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一併送交新聞局。相關報名資格、辦法如有疑問,洽詢電話:(02)3356-7804。


更多詳情請見 http://info.gio.gov.tw/public/Attachment/1112291737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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