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台北電影獎 百萬首獎落誰家?

發佈時間: 2011-01-12

台北電影獎即日起開放接受各類別影片的報名。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證的導演於2010年4月1日之後完成的劇情片、紀錄片、短片、動畫之影像創作皆可參加。 *曾經報名過去台北電影獎之影片,不得重複報名。 第十三屆台北電影節由臺北市政府主辦,臺北市文化局及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共同承辦,時間為2011年6月24日至7月16日。 台北電影獎競賽項目如下 (1) 台北電影獎 百萬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0萬元整,獎座一座。(由最佳劇情長片、最佳紀錄 片、最佳短片、最佳動畫片四個首獎中選出,獲得百萬首獎者,總獎金為一百萬) (2) 劇情長片類(長度須在70分鐘以上),獎項如下: ◎最佳劇情長片一名:獎金新台幣50萬元整,獎座一座。 (3) 非劇情長片類(短片長度須在60分鐘以內),獎項如下: ◎最佳紀錄片一名:獎金新台幣5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短片一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動畫片一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整,獎座一座。 (4) 不分類個人獎,獎項如下: ◎最佳導演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編劇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男演員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女演員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男配角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女配角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新演員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獎座一座。 (5) 不分類技術獎,獎項如下: ◎最佳攝影獎一名:獎金1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剪輯獎一名:獎金1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音樂獎一名:獎金10萬元整,獎座一座。 ◎最佳技術獎一名(其他):獎金10萬,獎座一座。 (6) 其他不分類項目,獎項如下: ◎媒體推薦獎一名:獎座一座。 ◎觀眾票選獎一名:獎座一座。 附註: (1) 國內獲獎人士需課稅10﹪,國外獲獎人士需課稅20﹪。 (2) 各獎項獎座原則為一座,若得主為一人以上,得由主辦單位同意授權製作額外獎座,製作費用須由得主負擔。 (3) 四類首獎中獲得百萬首獎者,獎座合併為一座。 *競賽方式: (1) 由策展團隊與電影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包含在大專院校任職之專業電影相關科系講師(含以上職等)、電影導演、電影媒體工作者、影展策展人等組成5至7人遴選小組。從報名影片中遴選出劇情長片、紀錄片、短片及動畫影片等競賽項目各7至10部。入選影片將於2011年台北電影節期間做公開映演。 (2)主辦單位將國內影視專業領域之專家、學者,文化界人士與國際專業影人共同組成9至13人評審團,在電影節期間進行評審工作,決定各競賽獎項獲獎名單。 附註:參賽影片資格若有爭議,將參考新聞局認定之國片映演標準。 *影片資料及截止日期 寄送資料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2日。(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