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開唱 創作合輯歌曲徵選起跑!

發佈時間: 2010-11-08

大港開唱除了帶給你好聽、好玩、好看的表演,這次強力募集南部樂團原創音樂,我們期待越來越多南部的好樂團或創作被聽見,快給大家一些屬於南部的熱情和聲音! 徵選收件時間:即日起 – 2010.11.19 12:00 pm 報名資格:樂團根據地以濁水溪以南為主,或部分團員成長於南部之創作音樂表演團體。 歌曲必須為報名者(或樂團)之原創作品,請完成 mixing down。 請下載報名表格(下載連結:http://www.sendspace.com/file/4k251h) 連同歌曲 mp3 一起 email 到 info@uloud.com.tw,入選者會通知並請您寄送歌曲錄音檔案及其他詳細資料。 恕不退件,有料音樂亦保證不將歌曲作為其他用途。 權利與義務 1.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 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保留參賽者資格審核之權利或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2. 為達到合輯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之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 3. 入選者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之相關著作權利於大港開唱相關活動、宣傳、產品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及實體產品之發行等。 4. 入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使用方式中使用入選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以上音樂著作相關授權,若參賽歌曲之詞曲創作者已交由版權公司經紀,參賽者須自行擔保已向版權公司取得重製、散布、發行等的授權。若該版權公司有與音樂仲介協會簽訂合約,則該音樂著作的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等授權須向仲介協會取得並將仲介協會之授權書交予主辦單位。 6.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7. 參加徵選歌曲之著作權屬原創作人(或樂團)所有。 8. 凡獲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本合輯宣傳造勢等相關活動。 9.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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