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和平志工團 攝影及徵文活動開跑

發佈時間: 2010-06-09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99年度區域和平志工團攝影及徵文比賽 活動期間 (一)報名收件期間:即日起至99年8月31日17:00截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9:00~18:00)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二)網路推薦人氣票選期間:99年9月3日15:00至99年9月30日10:00截止。 (三)評審及公布得獎名單:99年10月中旬公告於青輔會官網(http://www.nyc.gov.tw/)、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http://gysd.nyc.gov.tw)。 四、主辦單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五、徵選資格:個人或團體,不限年齡或國籍。 六、作品規格 (一)攝影: 1、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拍攝方式為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 2、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人限1件作品獲獎,且限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3、每張照片需附上30~100字內文字說明並以電子檔的方式呈現。 4、參賽者連同參賽作品皆需附上報名表一式6份、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作品CD 1片、切結書1份。 (二)短文: 1、將服務感言用150~200字左右敘述。 2、作品必須打字列印(字級14級),並燒錄成光碟。 3、每位參賽者連同參賽作品皆需附上報名表一式6份、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作品CD 1片、切結書1份。 七、報名方式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9年08月31日17:00截止。 (二)收件地點: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127號3樓之2),並於信封上註明「99年度區域和平志工團攝影及徵文比賽活動」小組收。 八、評審方式 (一)將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佈於網站中。 (二)評分標準:  攝影:主題景緻40%、美感意境30%、創意表現30%。  短文:主題表達40%、文字表現30%、內容深度30%。  (三)網路人氣票選:參賽作品將由承辦單位置於活動網站(http://www.wretch.cc/album/nycmusic)上,供無名小站網友進行推薦投票,推薦累積次數最高者,可獲得網路最佳人氣獎。網路人氣投票注意事項: 1、一個無名帳號只能夠推、收單篇文章一次。 2、參加投票的網友們,需有Yahoo!奇摩帳號並啟用無名小站服務。 3、若參賽者專屬頁面的推薦數經由主辦單位查證有灌票嫌疑,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九、獎勵 (一)攝影比賽(30名) 第一名 : 郵政禮卷3,000元整 共1名 第二名 : 郵政禮卷2,000元整 共1名 第三名 : 郵政禮卷1,500元整 共1名 佳作 : 郵政禮卷500元整 共27名 參加獎:精美杯墊一個 (二)短文比賽(30名) 第一名 : 郵政禮卷3,000元整 共1名 第二名 : 郵政禮卷2,000元整 共1名 第三名 : 郵政禮卷1,500元整 共1名 佳作 : 郵政禮卷500元整 共27名 參加獎:精美杯墊一個 (三)網路票選(2名) 最佳人氣獎 : 郵政禮卷1,000元整 共2名 十、注意事項 (一)各項作品凡在其他單位已獲其他獎項或曾公開發表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察覺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應繳回已領取之奬勵品(金)。 (二)攝影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電腦合成、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應繳回已領取之獎勵品(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四)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五)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六)參賽作品,請附上詳實題名、參賽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 (七)參賽攝影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並公佈於網站中。獲獎攝影作品應於接獲通知後十日內,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原始檔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或繳交之數位檔不符合規定則取消得獎資格。 ※得獎攝影作品繳交規格如下: 1、數位攝影參賽者 繳交參賽作品--先行以RAW檔轉TIFF檔後,輸出為8×10 相片。 通知獲獎審核--繳交原始數位TIFF檔光碟(須600萬畫素以上)。 2、傳統攝影參賽者 繳交參賽作品--將傳統底片沖印為8×10相片。 通知獲獎審核--繳交原始正片或負片及另轉數位TIFF檔光碟(須600萬畫素以上)。 (八)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九)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十)相關比賽規定如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不另行通知。 十一、活動聯絡人: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__99區域和平志工團攝影及徵文比賽活動小組,洽詢電話(02)8919-2200#248。 十二、相關訊息請上青輔會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http://gysd.nyc.gov.tw參閱。 十三、本簡章未盡事宜得隨時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