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圍者應注意事項

發佈時間: 2009-07-04

各位親愛的入圍者,你們好,恭喜入圍「2009第二屆WOW! eye Taiwan全民影音創作大賽」,在此除了感謝你的熱情支持外,為確保你的權益,以下有幾點事項,請你務必注意:

一、煩請於 2009/07/10 (五) 17:00pm 前,檢附以下資料,逕寄或親自交付臺北市 10051 中正區天津街 2 號行政院新聞局綜合計畫處我 eye 臺灣工作小組,俾利製作入圍作品紀念專刊、頒獎典禮相關製作物。透過郵寄交付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將取消入圍資格。
  • 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
  • 符合報名須知第捌點第四款規定之作品使用授權同意書。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調查問卷。
  • 包含動態 Logo 識別標誌片頭,至少 720x480 畫質以上之高解析完成影像檔案。
  • 3 分鐘內入圍感言 DVD 影片。
  • 20 秒純作品內容影像剪輯檔案。
  • 至少 300dpi、4 張以上便於印刷之高解析度劇照。
  • 300 字內作品文字介紹電子檔案。
  • 確定無誤之作品真實中英文名稱、製作團隊名稱與成員名單電子檔案(入圍作品紀念專刊、入圍證書、得獎獎座將依此名單為主,請確實確認無誤,之後不再修正補發)。
  • 聯絡人姓名、電話、郵寄地址電子檔案。

二、入圍作品每部皆可獲得入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入圍證書、入圍作品紀念專刊與威力導演一套。入圍者須於頒獎典禮現場,憑身分證領取。入圍者為團隊時,除入圍獎金、威力導演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外,每位隊員均可獲得入圍證書、入圍作品紀念專刊一份。得獎者為團隊時,其獎金及獎座亦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為所得人,主辦單位不涉入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三、入圍作品應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入圍或得獎者若有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移除其上傳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入圍作品紀念專刊,入圍者或得獎均不得有異議。

四、頒獎典禮將於 2009/07/31 (五) 17:30~20:00 舉行,現場須憑入場券入場。所有入圍者、入圍團隊須至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臺回報出席人數,以利後續統計、入場券寄送事宜。所有入場券將寄至所提供之聯絡人郵寄地址,煩請確定可收到。若頒獎典禮日期與時間有所變更,將於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臺與活動網站另行公告。

五、所有關於入圍與頒獎典禮的最新消息,將於 TAVIS.tw 國家影視產業資訊平臺與活動網站公告,煩請密切注意。